各相關單位:
為減少投標人在投標保證金繳退過程中的手續往返,從2014年10月8日起,吳興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退投標保證金的方式作如下變動:
一、投標保證金交納
1、擬投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匯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后,區交易中心不再開具保證金收款票據,以各投標單位轉帳或網銀繳納投標保證金時銀行繳款單的票據為收退依據。
2、擬投標人在匯繳投標保證金時,必須在轉帳或網銀繳款單的備注欄(或附加信息欄)填寫清楚投標項目編號或者項目名稱(無項目編號時)。如因此項缺失導致不能識別歸屬項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
3、投標人首次在吳興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與投標時向財務室提交二份保證金繳納憑證復印件,復印件內容字跡必須清晰正確,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核實保證金到帳情況,并在保證金繳納憑證復印件上加蓋“到帳確認章”。一份由投標單位自行妥善保管,一份由吳興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留存(該頁必須備注投標單位財務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或者經辦人及聯系電話),用于退還保證金時使用。放棄投標單位參照該條款。
二、投標保證金退還
(一)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
吳興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相應項目的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結束至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嚴格按照投標人的保證金來款渠道直接原路退回,投標人無需再到吳興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手續。
(二)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
項目書面合同簽訂后,中標單位提交業主單位證明(合同已簽訂)至吳興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區交易中心收到相關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嚴格按照投標人的保證金來款渠道直接原路退回。
保證金退還情況將在湖州市吳興區公共資源交易網站(投標保證金專欄)及時發布,投標人自行查詢。
三、鄉鎮分中心投標保證金
鄉鎮分中心投標保證金繳退均參照未中標單位相關條款。
咨詢電話:2289887